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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4-05-23     浏览:218    


中共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工程经验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

实施意见

(2024年5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4〕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发〔2024〕1号)精神,围绕创优提质目标,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全州515.64万亩耕地和3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按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全面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建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不降。对土地违法行为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持续推进历史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攻坚、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专项行动,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强化自查,持续整治“大棚房”。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


(二)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万亩、产量171.5万吨以上,继续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89万亩,完成5.9万亩大豆、20.6万亩油料种植任务。落实产粮大县奖励、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相关政策。持续抓好蔬菜、水果及肉、蛋、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三)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质量第一,年内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30万亩,优先保障各级资金投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取消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探索高标准农田投融资路径。有效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加快桃源水库、宾川海稍水库扩建、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工程等47件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宾川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鹤庆、礼社江、云永3件大型灌区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强化农业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农业生产气象保障服务,加强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


(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着力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五)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加快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打造粮食产业园区和滇西物流关键节点,推动粮食产业集群发展。严格落实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加强粮油应急管理和州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提升粮食保障能力和应急、储运、加工能力。持续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消费监测分析。构建完善“粮烟协同”发展机制,推动粮经作物协同发展。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


(六)抓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压紧压实挂包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州、县、乡(镇)、村防止返贫工作责任,持续完善线上网络、线下网格监测预警体系和县级每月调度、乡级每半月研判、村级动态排查机制。对有返贫风险的监测户“应纳尽纳、精准帮扶、稳定消除”,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七)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及时解决局部地区发生的饮水安全保障问题。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防线,落实好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工作,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达99%以上。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完成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建设任务。稳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八)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在脱贫地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做优做强特色产业。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比例不低于65%、53%,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谋划推进产业帮扶项目。加大力度落实外出务工就业奖补政策,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渠道,提高就业质量。深入推进沪滇协作,有序有效承接产业转移。继续优化“万企兴万村”、社会力量共建等工作模式。


(九)落实“三带”工作机制加大重点地区帮扶力度。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7个乡和54个村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先富带后富、坝区带山区、龙头带农民”帮带工作。认真实施好国家民委“开展‘三带’推动共同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民族地区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帮扶力度,常态化做好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加大挂包单位和企业等帮扶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引导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和返乡致富带头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优化基层干部结构。组织筹办“金花村播大赛”,为家乡代言,为“土特产”代言,为乡村旅游代言。组织电商等行业“先行者”指导重点村,助推更多“山里货”融入全国大市场。


(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扎实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确保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服务协作、订单生产、流转聘用、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确保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万人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8.3万人以上。深入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农民工技能培训比例达70%。加强优势劳务品牌展示交流、宣传推广。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扩大劳务报酬规模。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民从收入再分配中得到更多收益。


三、做好“土特产”文章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十一)“一产一策”发展特色产业。落实“6个一”工作机制,提升核桃、蔬菜(含食用菌)、水果、中药材、乳业及肉牛、生猪、烟草等重点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核桃外贸内贸双增长,2024年力争全州核桃出口额达1亿元以上,培育壮大一批加工龙头企业,促进核桃快消品、休闲食品加工销售,积极探索发展核桃林下种植养殖。以高端设施农业为重点,配套冷链物流设施,做优做强果蔬产业基地。加快贡菜、香水柠檬、高辣度辣椒等产业发展。以市场营销和精深加工为重点,提高中药材产业发展质量。承办南方乳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以“8+1”奶牛牧场项目为引领,推动奶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建设绿色优质奶源基地。抓好生猪产能调控,做强火腿产业,健全肉牛产业“改良繁育+集中育肥+交易流通+集中屠宰”现代生产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冷鲜肉和肉食品预制菜品加工,打造滇西肉食品加工中心。构建“稳烟区、稳烟田、稳烟农”长效发展机制。巩固提升弥渡蔬菜、巍山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宾川水果、漾濞核桃、南涧茶叶3个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积极培育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省级专业村、专业乡镇。加快设施农业发展,抓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示范项目落地建设,力争完成农业投资100亿元以上。加强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打造。推进山区资源经济发展,做特山经济、深挖林资源、发展新能源。


(十二)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好鹤庆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弥渡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及大理市、宾川县、洱源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一批“国字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中,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协调发展。2024年农产品加工业现价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力争达到2.3:1。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制定全州乡村旅游品质提升实施方案,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特色线路,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品牌镇村。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达100%。积极争取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支持农村电商发展,2024年力争全州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十三)持续强化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好农业经营主体倍增计划,年内新增州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户。加强农业品牌目录建设,持续培育名品名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做好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流通销售等领域招大引强。构建“大理基地+东部市场”“东部研发+大理生产”等合作模式,推动大理特色农产品入沪进京到圳。组织实施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和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两个一百”大理行活动,加快2023年全国“土特产”集中推介活动招商成果转化,争取筹办2024年全国“土特产”集中推介活动。


(十四)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种业基地项目,高效推进2024年生物育种示范推广。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积极推广适应丘陵地区特色作物生产需要的高效农机。充分利用地方对口帮扶资源,助推产业发展。深化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团队及科技小院、院士专家工作站作用,助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产业转型升级。引进整合省内外专家人才和技术资源,按需选派科技特派团,精准对接县(市)产业发展需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四、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五)严格执行乡村规划。以村庄规划为引领,加强各项建设活动的管控,推进规划、审批、建设全周期管理。按照“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的原则,加强村庄建设风貌引导和管控,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严厉整治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问题。抓实乡村建设负面清单排查落实。


(十六)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年内力争创建“千万工程”示范村55个。抓实农村厕所革命,2024年全州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20563座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218座以上。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5%,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95%。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拓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成果。深入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新建12个绿美乡镇、916个绿美村庄。开展新一轮的“乡愁大理·最美乡村”推选活动。


(十七)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稳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年内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317.6公里。引导推动农户户内电气线路升级改造,规范敷设。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在适宜地区有效覆盖。高质量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年内新改建农村公路1079公里以上。大力推动村庄停车场规划建设。加强乡村消防车道建设管理。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应改尽改。稳步整治农村“裸房”。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提升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农业,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探索构建“智慧广电+”融合服务体系。


(十八)加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质行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比例分别提高至90%、35%以上,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至35%以上。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直接结算。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服务,抓实“一老一小”工作,实施“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50%。推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长效机制。持续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放)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十九)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着力抓好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水资源管理。统筹推进石漠化综合防治,提高草地利用效率。力争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申报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支持宾川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五、以“三治融合”为抓手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一)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县级党委定期研究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每年至少推动解决1—2个突出问题。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州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必述必考重点内容。落实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认真履行乡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组织体系,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全面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每个村至少培养1—2名比较成熟的后备力量。持续推进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整合基层监督执纪力量,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基层最低年限规定,开展借调公务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


(二十二)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保护和传承农耕文明,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鼓励各县(市)挖掘特色,办好“我们的节日”。发展民间优秀文化机构、文艺团体,坚持农民唱主角,促进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推动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传承。


(二十三)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推广剑川县桑岭村“36元彩礼”经验。鼓励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推动婚丧习俗改革。开展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廉家庭等先进典型选树活动。


(二十四)加强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大理实践,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治理。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宗族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依法打击农村赌博等突出违法犯罪,加强反诈防骗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和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沼气)、消防、渔船、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推进应急广播工程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应对灾害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常态化部署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加强涉农案件法律援助力度。


六、深化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五)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相关工作,确保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妥善化解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保障农户合法权益。


(二十六)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稳慎有序推进大理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扎实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分类规范解决宅基地违规违法问题,提升宅基地管理水平。


(二十七)管好用活农村集体“三资”。继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用活农村集体“三资”,落实集体所有权、明晰农户财产权、放活资产经营权,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力争到2024年底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扎实推进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大理州整州试点工作。


(二十八)深化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好宾川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大理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不断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推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深入推进大理市、祥云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九)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优化“三农”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州县两级党委农办建设,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把“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作为常态长效抓手,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实效,减轻基层迎检迎考负担。


(三十)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2024年全州及各县(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达9%以上。积极争取预算内资金,使用好国债资金,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深化政银担合作机制,持续推动构建农担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力度培育优质涉农企业上市(挂牌)。积极争取高标准农田和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持续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常态化管理。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用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


(三十一)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苍洱人才“霞光计划”,重点推进兴农科技名人专项,推动各县(市)和州内外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加强合作,“订单式”培养产业人才。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耕耘者”振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以上,每个行政村培养不低于3名致富带头人,每个涉农社区培养不低于5名致富带头人。落实“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抓实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和“暖心回流”工程。实施县乡村优秀教师、医生培养工程,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




来源: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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